一、酒精度達到多少算醉駕?
酒精度達到每100毫升有80毫克的酒精含量算醉駕,車輛駕駛員血液內的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就算醉酒駕車。我國目前鑒定醉駕的標準是血液內酒精含量超80mg/100ml,經抽血檢測,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即為醉酒駕車,這相于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在這種狀態(tài)下駕駛機動車極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發(fā)生。
目前交警認定酒駕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呼吸含酒精份,即可以將駕駛人送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測試,被查到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進行配合。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xù)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xù)發(fā)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tài)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二、喝多少白酒構成醉駕?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通常情況下,喝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可達醉酒狀態(tài)。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刑法》靠前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拘役、并處罰金,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款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改為6個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拘留和2000元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內容,因為它所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處罰的力度,而且喝不同種類的酒,它所含有的酒精含量的度數(shù)是不一樣的,也決定了最終的結果,不管怎么樣都有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