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平安銀行信用卡備用金?平安銀行信用卡消費專用備用金”分期付款業(yè)務是指持卡人(僅限主卡持卡人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能申請,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為滿足自身消費需求,向平安銀行申請一筆小額備用金,并分期償還本金及一定數額手續(xù)費。
1、申請金額:申請金額最低為2000元,最高不得超過100000元??蛇x擇申請6期、12期、18期或24期。
2、申請方法:
(1)登陸平安一賬通網站,點選信用卡”頻道或平安信用卡網上銀行;
(2)點擊分期***”;
(3)申請消費專用備用金”;
(4)填寫申請金額,選擇分期期數及資金用途;
(5)勾選并同意《平安銀行信用卡消費專用備用金”分期付款業(yè)務條款及細則》;
(6)輸入手機動態(tài)及交易密碼,提交申請;
(7)系統(tǒng)自動審核,短信通知審核結果。
溫馨提示
消費專用備用金”幣種僅限于人民幣,申請金額必須為1000元的整數倍,最低為2000元,最高不得超過100000元。
持卡人具體可申請期數與可申請金額以網上實際情況為準。
申請核準后不得對已申請的分期期數、金額進行更改。
若持卡人申請?zhí)崆扒鍍斘磧敻兜姆制谟囝~,經我行核準后,持卡人必須一次性支付未償付的分期余額及手續(xù)費。
消費專用備用金”每期入賬的應還本金金額及手續(xù)費,不參與信用卡積分計劃。
消費專用備用金”到帳后會優(yōu)先抵沖您的信用卡當前欠款部分。每一期下賬的本金和手續(xù)費金額將全額計入到每月的最低還款額中,并且會占用持卡人信用卡賬戶的可用額度。持卡人需按信用卡對賬單和短信通知還款,如超期未還或還款不足,則會收取相應利息及滯納金。
消費專用備用金”到帳后無論是否使用或者使用多少,都會按照成功申請金額正常收取手續(xù)費。
消費專用備用金”每期入賬的應還本金金額及手續(xù)費不得再參與本行其他分期業(yè)務。
若持卡人在消費專用備用金”分期付款期間,如發(fā)生信用卡注銷、凍結、繳款延滯等情況,或本行認為存在可能導致持卡人無法或不能履行本業(yè)務的風險發(fā)生,本行有權要求持卡人一次性清償剩余本金及剩余未支付手續(xù)費。
以上費率為針對本行優(yōu)質客戶的暫行費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本行保留任何時間及在其認為適當情況下修改本業(yè)務條款及細則的權利,并通過我行認為合適的方式通知持卡人。
本業(yè)務具體條款及細則詳見《平安銀行信用卡消費專用備用金”分期付款業(yè)務條款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