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中的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都是賠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的,而車損險則是用來保被保險車輛的損失,因此如果是新車、豪車的或大多車主會選擇購買車損險。
2021年車損險包括哪些項目?
之前車損險保障單一,雖然也是賠自己車輛受損,但是若沒有買附加險的話,是不賠發(fā)動機進水、玻璃單獨受損等內(nèi)容,并且還有免賠額。但2020年車險進行了改革,車損險在這次改革做了不小的調(diào)整,在車損險主險上增加7項責任,之前都是要附加的,限制只要買了車損險就能同時享受,具體如下:
1、全車盜搶險
該責任的保障范圍為全車被***、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2、玻璃險
可賠擋風玻璃和車船玻璃單獨破碎的損失,但不賠車燈、后視鏡、天窗破碎。
3、涉水險
可賠因發(fā)動機進水導致的損壞,但不賠因第二次點火導致的損失。
4、自燃險
可賠因車輛自身原因?qū)е碌钠鸹?,例如電路老化。但不賠因外界原因?qū)е缕鸹鹪斐傻膿p失或起火僅造成線路損失等情況。
5、不計免賠險
如果理賠時有免賠額,這項責任可將免賠額降為0。
6、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
如果事故應由第三方賠付,但找不到第三方,那么該險種可全額賠償。
7、指定修理廠險
有了該險種就可以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