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定期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于1999年開發(fā)的一款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險產(chǎn)品。屬于定期兩全保險,主要側(cè)重于十種重大疾病和意外。相關(guān)產(chǎn)品詳情如下:
1.投保范圍
6個月-65周歲,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本人或?qū)ζ渚哂斜kU利益的人可作為投保人
2. 保險責任
1)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內(nèi),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o論一種或多種),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o論一種或多種),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20%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若因意外傷害導(dǎo)致上述情形,不受180天的限制。
附:十種重大疾病指:心肌梗塞、 腦中風(fēng)、癌癥、冠狀動脈旁路手術(shù)、重大器官移植手術(shù)、 癱瘓、 慢性腎衰竭、嚴重燒傷 、 暴發(fā)性肝炎、 主動脈手術(shù)。
2)特定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內(nèi),初次患有合同所指的特定疾?。o論一種或多種),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特定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患有合同所指的特定疾?。o論一種或多種),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20%給付特定疾病保險金,但給付以一次為限,給付金額最高為人民幣10萬元,合同繼續(xù)有效。若因意外傷害導(dǎo)致上述情形,不受180天的限制。
3)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內(nèi)因疾病身故,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4)高殘保障:
被保險人身體高度殘疾,保險人按基本保額給付高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5)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70周歲的生效對應(yīng)日,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本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