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商標無效嗎?
法院可以認定注冊商標無效,依據(jù)我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管理部門作出的商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法院有權作出商標無效的判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nèi)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nèi)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二、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guī)定。違反《商標法》第10條,注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商標法》第11條,注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注冊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了《商標法》第12條,注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征、不能注冊的標志。
2、以欺騙手段獲得注冊。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
商標權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yè)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其情形較為復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2、惡意注冊。惡意注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jīng)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注冊的;
(5)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qū),且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的。
(三)注冊商標爭議
根據(jù)保護在先原則,在先注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后注冊的商標。
就是說先經(jīng)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判定之后才能依法***,可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認定結(jié)論是具有很重要的參考意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如果認定商標無效的話,雙方當事人最好還是結(jié)合商標評審委員會給出的這些法律依據(jù),仔細的考慮清楚是否要提***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