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立陶宛的一系列行為,我國與立陶宛的外交關系已經(jīng)降級為代辦級。一個問題出現(xiàn)了,在各種新聞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大使級、公使級、代辦級到底有什么區(qū)別呢?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問題。不得不說,代辦級屬于最低一級的外交關系。如果情況繼續(xù)下滑,代辦級可能會降級為聯(lián)絡處。那么,三者到底有多大的區(qū)別呢?
首先,我們聊聊我國古代的外交機構。在我國古代歷史上,歷代王朝基本上都采用了宗藩體系。作為宗主國,我國與各地的藩屬國,確立了宗藩關系,例如琉球、安南等等。在古代王朝的各個機構中,朝廷上分為了三省六部制。到了明朝統(tǒng)治時期,則是出現(xiàn)了內閣與六部。清朝統(tǒng)治時期,又衍生出了軍機處與六部的格局模式。
在六部中,禮部的工作非常復雜,例如教育、禮儀、外交等各方面的工作,都需要禮部負責。在清朝統(tǒng)治時期,理藩院也兼顧了一部分外交的工作。但無論是禮部,還是理藩院,都是不完善的,并不算專業(yè)的外交機構。首先,自身的機構設計就不完善,等級比較低。第二,沒有向各國派遣外交人員,對于國外的一系列變化,并不了解、也不清楚。
因此,在1840年的鴉片戰(zhàn)爭期間,作為最高統(tǒng)治者,道光皇帝竟然問出了“英國到新疆有沒有旱路可通、英國與俄羅斯是否接壤”等一系列外行話。近代歷史上,西方列強對清朝發(fā)動了一系列的戰(zhàn)爭,清朝一敗再敗,開啟了割地賠款模式。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之后,在西方列強的威脅、要求下,清朝不得不設立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這個機構相當于清朝最初期的專門外交機構,到了1900年的庚子戰(zhàn)爭之后,清朝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更名為外務部。隨后,西方列強還強迫清朝在東交民巷劃定了使館區(qū)。此時,清朝的統(tǒng)治已經(jīng)搖搖欲墜,各地的農(nóng)民起義連續(xù)不斷。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挽救自己的統(tǒng)治,清朝開始了著名的清末改革。其中,向西方列強派遣大使和公使,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1912年,清朝滅亡以后,我國進入了軍閥混戰(zhàn)的復雜局面。在三四十年代,先后經(jīng)歷了抗日戰(zhàn)爭、解放戰(zhàn)爭。1949年2月,北平和平解放以后,解放軍部隊有計劃進入了北平城區(qū)。當時,毛主席英明睿智,專門強調:“北平解放是全國打出來的,入城式是全部解放軍的入城式。入城隊伍一定要從東交民巷經(jīng)過……舊中國這里是帝國主義的天地,中國的軍警都不得進入。而今,北平解放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從這里昂首闊步通過,宣告那段恥辱的歷史結束了?!?/p>
解放軍部隊軍紀嚴明、訓練有素,以整齊的步伐穿過了東交民巷。第二天,有外國報紙報道:“中國人民解放軍入城,規(guī)??涨拔从?,士氣十分高漲,裝備異常精良,實為一支強大的有戰(zhàn)斗力的部隊……”
新中國成立以后,設立了新的外交機構,并且提出了“打掃干凈屋子再請客”的方針。至于國際上現(xiàn)在推行的外交準則,基本上起源于1961年的《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當時,由于正處于冷戰(zhàn)時期,大國霸權的情況尤為明顯。此外,進入五六十年代以后,在亞非拉各地,出現(xiàn)了一系列的新興國家。各國的外交模式不一樣,出現(xiàn)了混雜的情況。
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通過以后,一方面規(guī)范了各國的外交機構和模式,另一方面對大國霸權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當時,確立了各國的外交關系等級為:大使級、公使級、代辦級。大使級最高,代辦級最低。1975年11月,我國加入了《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
我們一個個分開講,大使級外交關系屬于最高的外交關系,大使的全稱是“全權特命大使?!庇袡嗾埱篑v在國最高領導層的接見,與駐地國的各種高級官員進行談判。大使擁有代表本國進行外交活動的權利,享有外交特權。至于公使,公使屬于第二級的外交關系,公使在實質地位、職務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權等方面,與大使的區(qū)別不是太大。
在西方部分國家,公使和大使基本上是混合使用的。最低的一級就是代辦級,請注意,大使、公使都是由本國最高層任命的。至于代辦,則是由外交部任命的。從機構上,就存在明顯的差異。如果兩個國家的關系屬于代辦級,表明雙方的外交關系是不完全的,存在各方面的實際性問題。1972年之前,我國與英國的外交關系就是代辦級。
1972年之后,提升為大使級。代辦級機構不設立大使或者公使,一般由參贊負責。也許大家會問,如果外交關系降至代辦級以后,兩國關系仍在惡化,會降至什么級別呢?如果兩國關系繼續(xù)惡化,會撤銷代辦級,僅僅設立個聯(lián)絡處。聯(lián)絡處意味著非正式的外交關系,也標志著關系的進一步惡化。
關于外交風云中的一系列故事,還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