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退票規(guī)定:
1、一般是起飛前24小時以前收不超過10%的退票費起飛前22以內2小時以前收10%的退票費,起飛前2小時以內收20%的退票費,其他規(guī)定見航空公司退票明細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點購買的機票,我們只能幫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機票的最后一頁寫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點X分申請退票,同時蓋上公章。若機票后有機場蓋的航班延誤公章,則該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費用。
3、若姓名輸錯,屬同音字錯誤,其它時間和航段等不變,則可向航空公司申請全退,將重新出票的白聯(lián)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輸錯,申請全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