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fā)布公告,明確有關具體政策。車輛購置稅新規(guī)將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實施。那么車輛購置稅具體該如何計算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車輛購置稅新規(guī)表示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jù)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買車輛應扣稅款將取決于實際支付金額,也就是裸車成交價。
即購置稅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購置稅稅率(10%),假設一輛車的官方指導價格為12萬元,打折后最終**價格為10萬,那么該車的申報計稅價格為10萬&pide;(1+13%)×10%=8850元。
注:2019年4月1日汽車增值稅已降至13%。
【2】.退車可申請退還購置稅
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退回車輛生產(chǎn)或銷售企業(yè),納稅人可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
注:應退稅額不得為負數(shù);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止。
【3】.已**免稅、減稅手續(xù)因轉(zhuǎn)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初次**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注:應納稅額不得為負數(shù);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初次**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fā)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