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定金歸屬于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定金具有多重擔保性,即一起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會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可視為“預付款”或“誠意金”,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有權利要求返還。以上就是定金可以退還是訂金可以退相關內(nèi)容。
1、預付款本質是履行主債的行為,其作用就在于協(xié)助對方緩解資產(chǎn)上的困難,使其更加有條件適當履行合同,具有一定支援性,在合同常規(guī)履行的情況之下,預付款將會成為價款的其中一部分,在合同并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之下,不論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或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需要原數(shù)退回,當然,這個錢不僅可以一次付清,還可以分期;
2、而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約好合同內(nèi)容之后,通過定金來保障定金合同的順利進行下去,在合同得到履行的時候,定金的去向,是收回還是用來抵價,可以根據(jù)雙方事先的約定來執(zhí)行,而合同如果沒有履行,出定金的一方如果違約,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如果違約,那就要雙倍返還定金,所以定金具有違約懲罰性。
1、兩者性質不一樣:定金可以說是法律概念,可以通過“定金原則”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做擔保。而訂金只不過是一個習慣性用語,僅具備預付款特性,不具備擔保合同簽訂和合同的履行的功能。
2、兩者法律后果不一樣:依據(jù)擔保法的相關規(guī)定,定金支付后,如定金給付方拒絕接受簽署合同或合同生效后拒絕履行,則沒有權利要求退還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絕接受簽署合同或合同生效后拒絕履行,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只會在合同履行后,才可以抵作價款或收回。但對訂金,在法律意義上都是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訂金效力關鍵在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假如沒有約定,在審理實際工作一般來說被當作預付款,即便定性為一種履約保證,這樣的保證都是單方的,它僅針對給付方產(chǎn)生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取方的基本保障。
本文主要寫的是定金可以退還是訂金可以退有關知識點,內(nèi)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