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無理由運費險不一定會全額賠付。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7天無理由和運費險的概念是不一樣的。7天無理由的意思是說,除了特殊商品(如消費者定做、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報紙、期刊之類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到貨日的7天之內(nèi),消費者可以無理由退貨。而運費險則是指消費者在收到商品之后,若對商品感到不滿意,則可以申請退貨或換貨,而消費者因此而產(chǎn)生的運費,可以用運費險進行理賠。不過運費險一般是按照消費者寄件地址和商家的收貨地址,這兩地之間快遞的首公斤運費進行理賠的。所以,若是商品的重量較輕,在首公斤范圍內(nèi),那么運費險相當于是全額賠付;但如果商品的重量較重,那么超過了首公斤的運費,通常還需要由消費者自行承擔,運費險不會全額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