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是基金市場中重要的三主體和要素中重要的兩大部分,二者在基金運作和基本站資中占有重要的角色,很多的***者對二者沒有一個具體的了解和區(qū)分,那么管理人和托管人二者之間到底有怎樣的關系呢?它們的區(qū)別表現在哪里?今天本站就帶大家一起看一看吧。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區(qū)別
1、作用不同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運作,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本站資者爭取最大的***預期收益。
基金托管人獨立于基金管理人之外,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操作進行監(jiān)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
2、內容不同
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基金托管人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并由專門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3、擔任主體不同
在我國,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設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來擔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關系
1、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是相互制衡的關系,為防止管理人資金使用不當行為,交由信用較高的銀行托管人,保證資金安全。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間是契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