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我國公民要根據(jù)自己的收入所得繳納的一種稅。而個稅起征點是5千元。如果你的個人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千元,超出的部分就要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收入所得總額-個稅起征點(5000)-其他專項扣除
至于稅率,根據(jù)超出部分的金額不同,稅率也不同。超出金額不高于3千的,稅率是3%;不高于1萬2的,稅率是10%;不高于2萬5的,稅率是20%;不高于3萬5的,稅率是25%;不高于5萬5的,稅率是30%;不高于8萬的,稅率是35%;高于8萬的,稅率是45%。
例如:小藍的個人收入所得是9千元,在不考慮三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下,那么他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9000-5000)×10%-210=190元;
如果考慮新個稅法的專項扣除,對于月收入1萬的人群來說,可能都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如:小綠的個人收入所得是1萬元,三險一金扣除2000元,其他專項附加扣除3000元,那么他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0-2000-3000-5000=0元,自然也不用繳個人所得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