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隱瞞病史過了二年調(diào)查期也不一定有效,不一定可以賠付。一般來說,如果二年后被保險人出險的疾病和隱瞞病史無關(guān),無主觀惡意騙保,大概率還是可以獲得理賠的,也就是重疾險有效,但如果的出險疾病和隱瞞病史有關(guān)或者就是隱瞞病史,那么保險公司大概率會拒絕理賠。
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險中雖然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規(guī)定過了兩年之后,保險公司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都不得解除合同,必須理賠。但是,除了保障消費者的權(quán)益,保險公司的權(quán)益也是需要保障的,因此,即便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但是也說明,若保險公司能夠證明被保險人存在惡意騙保行為,那么還是可以拒絕理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