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人壽年年安康兩全保險條款是:
1、身故保險金:不滿1歲身故,按保額的30%給付身故金,已滿1歲不滿2歲,按保額的60%給付身故金,已滿2歲至70歲,按保額給付身故金,超過70歲身故,按保額的50%給付。
2、全殘豁免保險金:在全殘時未滿60歲,在交費期內豁免保費,保障繼續(xù)有效。
3、全殘保險金:未滿60歲全殘,提前給付保額10%,滿1歲持續(xù)全殘,給付保額20%,滿2歲持續(xù)全殘,給付保額70%。
4、體檢津貼:從保單生效第二年開始,每2年給付保額的0.5%,一直給到被保人身故,被保人處于提前給付保險金期間,被保人年滿98歲首個保險單周年日。
5、安康禮金:在年滿70歲時,給付保額的50%。
6、滿期金:在年滿99歲時候,各付基本保額的50%。
身故保險金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不承擔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全殘保障責任免除
上述責任免除事項同樣適用于全殘保障責任免除,同時由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全殘的,不承擔全殘保障相應的保險責任:
(1)被保險人自殘;
(2)被保險人未經(jīng)醫(yī)師處方注射、吸食、服用**或處方藥品;
(3)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及精神疾??;
(4)被保險人以職業(yè)運動員身份參加的運動;或參與可獲得報酬的運動;或者參加以下項目的競賽、表演或專業(yè)訓練:賽馬、馬術、馬球、機動車、自行車、賽艇、滑板、沖浪、滑水、跳水、潛水、 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擊、武術、摔跤;或參加攀巖、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獨立山峰、滑翔翼、氣球駕駛、跳傘、空中飛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機)、蹦極跳;或參加洞穴、極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險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