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4日當天,在西安市的人民法院開庭受審一起男子偽造有價證券和挪用資金案件,這名男人涉嫌使用偽造有價證券,利用一部分國債的名義非法向公眾募集高額資金。
再查發(fā)現(xiàn),在1999年10月,被告人牛某某使用偽造有價證券,非法公眾募集大額基金,在非法吸取巨款后,便改名換姓的逃了十多年,在這期間,牛某某還換了兩張假的身份證,洗白自己的罪名,最終難逃法網(wǎng)。
10月24日在法庭上,法官稱被告人朱某某偽造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數(shù)額巨大,應當以偽造國家有價證券罪追究刑事的責任,此外,被套取的資金被朱某某挪走,歸自己公司使用,數(shù)額較大,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是被告人朱某某否認以上的種種指控,稱自己雖然開多家公司,但具體的工作都是交給別人負責處理,關(guān)于偽造有價證券的事情,自己毫不知情。
最后在庭審中,控辯雙方就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以及量刑打開辯論,最終合議庭將在休庭后進行依法評論,查明事實真相后再進一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