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個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通常個稅征收主要有兩方面的考慮:一個是,通過征收個稅,來讓高收入群體多繳稅,而低收入群體少繳或者不交稅,從而達到調節(jié)社會貧富差距的目的。另一個是,國家通過征收個稅,就能投入到經濟、軍事、基建***、民生保障等領域。目前我國的個稅起征點已經從2018年時的3500元,上調至現(xiàn)在的5000元。
最近,上海財經大學的一份報告提出新建議,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過低,不適應經濟形勢發(fā)展,不利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按照這個思路,我們應該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而早在幾年之前,網(wǎng)紅女企業(yè)家董明珠也曾提出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標準。
在董明珠看來,現(xiàn)在的個稅已經成為了“工薪稅”,真正高收入群體往往是有合理避稅的手段,而廣大工薪階層卻還要老老實實的交納個稅。這樣社會的貧富差距不是縮小,而是進一步拉開。
不過,也有專家對上調個稅起征點持反對意見。主要有兩組數(shù)據(jù)支持其觀點:一組數(shù)據(jù)是,2018年我國將個稅起征點,從3500元上調至5000元時,之前還有1.53億的個稅納稅人,一下子減少到了6400萬人,這些符合繳納個稅條件的人數(shù)占比不到我國參加勞動總人口7.5億人的10%。如果再上調個稅至1萬元,那繳納個稅的人就更少了。
另一組數(shù)據(jù)是,上海財經大學的數(shù)據(jù)也顯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人群約占參加勞動總人口7.5億人的90%。換句話說,只有10%的勞動人口的月收入超過了5000元。如此說來,個稅起征點5000元似乎還是很合理的。
對此,我們卻認為,個稅起征點從5000元上調至1萬元很有必要,因為像上海這樣的大城市,生活成本較高,即使月收入5000元,日子過得也不富裕,如果再讓這部分人繼續(xù)交納個稅,就會影響到他們的消費能力,也無法起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效果。另外,除了上調個稅起征點之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還應該適當做出調整。
比如,有些人雖然月入萬元,但是每個月要還5000元以上的房貸,這樣的人還貸壓力很大,我們是否可以通過調整個稅,能夠給剛需購房者減免一些個稅的壓力。還有一些人群,雖然收入不低,但是家里一大幫子人要開銷,這樣的家庭支出的壓力也是很大的,對于這樣的家庭,也應該讓其申請減免個稅。
現(xiàn)在個稅起征點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的呼聲是越來越高了,主要是如果按5000元的標準征收個稅,這很容易讓工薪階層淪為繳稅的主力軍,而高收入群體可以合理避稅,這既不利于促進消費,也無法起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
而我們卻認為,應該讓那些身負沉重房貸的群體,以及家庭需要贍養(yǎng)人口較多的人群,申請減免個稅。其實,征繳個稅不僅要看個人的收入,還要酌情關心一下納稅人的家庭開支壓力,以減輕他們的繳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