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fā)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機動車輛保險為不定值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其中附加險不能獨立保險。
基本險包括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三責險)和車輛損失險(車損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責任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通常所說的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也屬于廣義的第三者責任險,交強險是強制性險種,機動車必須購買才能夠上路行駛、年檢、上戶,且在發(fā)生第三者損失需要理賠時,必須先賠付交強險再賠付其它險種。
首先是交強險,這是必須的,其次新車上的有車輛盜搶險、車損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安全責任險、劃痕險、玻璃險、第三者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