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要點
1、,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2、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3、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二、小案例
小明打算買一輛1.6升的小排量乘用車(非新能源車),計稅價格10萬元。
如果是今年購買的話,車輛購置稅實施減半征收(稅率5%)的政策,根據車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他應該繳納車購稅:10萬元×5%=5000元。
如果他明年購買的話,則應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實際繳納:10萬元×7.5%=7500元。
三、減征通知詳情
經國務院批準,現(xiàn)就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2、本通知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具體包括:
(1)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靠前位數(shù)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2)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于額定載客人數(shù)和65kg的乘積。
(3)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4)進口乘用車。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shù)認定。
3、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4、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執(zhí)行。
總而言之,臨時調整天津車輛購置稅稅率為7.5%僅在實施。起,車輛購置稅又將變?yōu)?0%,所以想買車用戶需要抓緊時間了,過了這村可沒這店了。具體的征稅對象是指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公告自開始實施。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