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代這個社會,侵權指的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中,侵權一旦構成是需要對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大家都知道的是侵權需要有損害的事實,卻不知道具體的構成要件是怎樣規(guī)定的,比如說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要件?那么,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要件?
侵權責任構成有四個要件: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主觀過錯。
但是,污染環(huán)境是實行無過錯責任的,所以只有三個要件: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
其中,因果關系就成為污染環(huán)境侵權的最關鍵要件。
因果關系指的是違法行為作為原因,損害事實作為結果,在它們之間存在的前者引起后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觀聯(lián)系。
由于污染環(huán)境侵權的特殊性,在因果關系的證明上,受害人具有特別的困難。因此,在環(huán)境污染致人損害案件中,對其因果關系的確定,多采用因果關系推定。即在環(huán)境污染侵權責任確定中,只要證明企業(yè)已經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質,而公眾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這種危害是由該排污行為所致。
因果關系推定的具體方法是:靠前,分清行為與損害事實的時間順序。第二區(qū)分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是否存在客觀的、合乎規(guī)律的(蓋然性)聯(lián)系。第三,由于這種因果關系是推定的,因而,還應當在損害事實與行為之間排除其他可能性。當確定這種損害事實沒有任何其他原因所致的可能性。當確定這種損害事實沒有任何其他原因所致辭的可能時,即可斷定該種行為是損害事實的原因,即推定因果關系成立。
實行因果關系推定,就意味著受害人在因果關系的要件上不必舉證證明,而是由法官實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證明自己在加害人實施這種行為期間受到損害,就可以向法院***,不必證明行為與損害后果有因果關系。
二、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權責任是任何人都對他人承擔這樣一種義務,即不因為自己的錯誤(過錯)行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即能構成侵權行為,要對受害方承擔責任。侵權行為基本上都是違法行為。
法律特征
侵權責任的法律特征表現(xiàn)在:
1、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規(guī)定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范、禁止性規(guī)范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于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某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
2、侵權責任以侵權行為為前提要件
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3、侵權責任的形式具有多樣性
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財產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形式的責任。
首先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一般侵權行為跟特殊的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不一樣的,其次,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一般侵權行為要有違法的事實存在,還要有損害事實,并且兩者之間要存在著因果關系,還需要侵權人主觀上存在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