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規(guī)范的自書遺囑范文是怎樣的?
自書遺囑
遺囑
立遺囑人 男 歲 市人,現(xiàn)住
我在重病中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1、坐落在 的房產 棟 間遺留給我的妻子
2、儲蓄在 儲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 元遺留給我的女兒
3、其余財產 財產名稱)全部遺留給我的兒子
本遺囑委托 執(zhí)行。
本遺囑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執(zhí),一份交 收執(zhí),一份由 公證處保存。
立遺囑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二、寫自書遺囑要注意什么?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然后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為最后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三、遺囑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fā)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并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綜上所述,現(xiàn)在很多老人在世的時候會立下遺囑,對自己的財產做出安排。比較常見的遺囑類型有自書遺囑,這樣的遺囑必須是本人親自書寫全文并簽字。在遺囑中寫清楚遺產的范圍及分配辦法,并且表明具體的日期,署上立遺囑人的簽名。自書遺囑的效力是比較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