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對方訛詐怎么辦?
如遇到訛詐的人,只要及時去報警。即可在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候,以及與對方商談之時,注意搜集、保存相知關證據(jù),以證明客觀事實的真實存在。同時盡快通知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熟記保險有關條款,保管好相關票據(jù)和事發(fā)地事故處理部門的證明材料,以便將自己可能承擔的交通事故賠償損失轉由保險公司承擔,避免或者減少自己的損失。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到達現(xiàn)場后制作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如果不適用調解的,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情況后交付當事人。當事人可以自行協(xié)商,或者到保險公司進行調解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肇事方及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二、交警部門如何確定事故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jù)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綜上所述,有些人在交通事故中訛詐車主,利用車主的擔憂害怕來詐騙錢財,遇到這種情況,車主要保留證據(jù),及時報警,對于訛詐事實清楚的,**核實情況會對相關人員處罰,具體手段主要是罰款、教育乃至行政拘留。報案車主可以用行車記錄或者證人證言給自己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