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身份證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證件,但是現在全國每年丟失身份證的人有100萬以上,身份證不像其他的證件可以注銷,所以如果丟失的話,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盜用,從事一些不法行為,這會嚴重影響丟失者。那么,身份證掉了應該怎么辦呢?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身份證掉了應該怎么辦。
一、身份證掉了應該怎么辦呢
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日前在哈市正式啟用。失主可持戶口到派出所**,此舉可減少或避免因身份證被冒用給身份證的真正主人帶來麻煩。
過去沒有身份證掛失聯網系統,因此即使居民到派出所報告身份證丟失,派出所登記后也無法與其他地市聯網,及時更新信息,因此無法對身份證進行掛失。從起,哈市已啟動身份證掛失系統。居民發(fā)現身份證丟失后,可盡快持戶口到派出所,由警方靠前時間將丟失身份證信息錄入全國聯網的公安系統,身份證被冒用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但此系統現在只實現了公安系統的聯網,尚未實現與銀行、通訊營業(yè)廳等部門和單位的聯網。目前南崗區(qū)部分派出所可受理掛失業(yè)務,其余區(qū)縣(市)也將陸續(xù)啟動。
據了解,目前的身份證技術無法像手機卡一樣,**新身份證后被掛失的身份證同時作廢,在身份證**掛失期間,丟失的身份證仍可以正常使用,而掛失申報則等于給予了失主一份“免責聲明”,并且在日后補辦身份證后,這份“聲明”依然有效。在掛失身份證后,居民可以申領丟失、補辦身份證,20個工作日可領取。如先**有效期為3個月的臨時證,當天上午申領,下午即可領取。
二、如何解除掛失
如果在掛失期間找到了身份證,該如何解除掛失?丟失人的掛失申報信息錄入系統后,若群眾撿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證,應主動把撿拾到的居民身份證交至就近的公安機關;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可到公安機關查詢其居民身份證是否被撿拾,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解除掛失申報,拿回自己的身份證。
當掛失人的身份證件被找回,派出所會通過掛失人之前留下的聯系方式,通知本人領回證件。和掛失申報不同的是,掛失人需要持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到派出所,通過拍照驗證、信息查詢、證件核驗,并加上指紋核驗這幾個步驟,得到“居民身份證解除掛失申報回執(zhí)”后,完成解掛確認。
首先必須告訴大家的是,丟失的身份證是可以繼續(xù)使用的,所以會被他人利用,這個時候要及時的進行掛失,避免他人撿到后使用。其次,可以先**臨時身份證件。最后,要提醒大家,身份證很重要,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議向有關部門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