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父母賦予自己孩子的稱謂,孩子在長大后不喜歡或因為名字造成一些麻煩的情況下可以去派出所更改名字。戶口本改名字一般不會隨便更改,有些人想更改戶口本改名字,那么戶口本上改名字的手續(xù)有哪些呢?
1、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可取相關(guān)證明。
2、準(zhǔn)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dāng)?shù)嘏沙鏊I(lǐng)取兩張《戶口登記內(nèi)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3、將《戶口登記內(nèi)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如果是有單位的,所在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需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完畢。名字更改完之后就可以**新的身份證啦。
戶口本上改名本身不收費,只是換身份證要收20元換證費用,戶口工本費25元,有的地方30元、50元不等。還有如果在改名字之前,自己更改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的,是不可進(jìn)行名字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