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險=交強險+商業(yè)車險的4項基礎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險、盜搶險)。
如果想更全面,其他的附加險(玻璃險、劃痕險、涉水險、自燃險、不計損失險)也可以選擇。
車輛損失險
賠償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的損失。購買車損險可以按新車價值購買,也可按實際價值購買。
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導致他人(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它的作用和交強險類似,都是幫助車主賠償的。由于交強險的保障不高,單獨的第三者責任險可以作為交強險的一個補充。
車上人員險
它負責車輛發(fā)生意外時,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責任賠償。
盜搶險
就是負責賠償當車子被盜或被搶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車輛丟失后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以保單約定為準)80%的賠償。如果只是車上的零部件,例如輪胎、車燈、后視鏡等丟失,是不賠的。當然,在盜搶過程中零部件的損壞是可以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