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險理賠案例
去年,梁女士一次在馬路上散步時,為了避免事故發(fā)生,她在躲避一輛橫沖直撞的大卡車時,卻被另一輛隨后沖上來的小貨車撞傷了大腿,骨折住進本地醫(yī)院,在隨后的手術以及護理中,梁女士的相關費用差不多花費了3萬多元,并且醫(yī)院建議梁女士需要臥床休息5個月以上。
使梁女士較早慶幸的是,自己購買的總保額為30萬元的綜合意外險這下能發(fā)揮作用了。可讓梁女士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她今年康復出院后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時,保險公司卻答復她說,只有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投保人才能依據(jù)"人身意外傷害責任"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但現(xiàn)在梁女士的腿部功能并沒有完全喪失掉,因此,公司只能按照"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責任"對梁女士賠付8000元以下的賠償。
當梁女士聽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一番話后,萬分驚訝,因為這與當初自己購買意外保險時,保險公司保險營銷員所承諾的即使被狗咬了,也可以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說法,簡直相差甚遠。
只要往意外險上投幾百元,甚至千把元,一旦自己出現(xiàn)"意外",就可以讓自己換取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的保險保障,這對于任何一個購買保險的投保人來說,無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自己又何樂而不為呢?因此,很多人便把意外險作為了自己購買保險的首選。
其實,對這些花錢購買意外險,抱著買一份安心的想法投保人,一旦真正"意外"降臨到自己頭上時,并不見得意外險真的就能為自己獲得安心的意外保障,因為,相對于意外險來說,"意外事故"的鑒定標準,都是由保險公司來完成的,并且鑒定結(jié)果的輕重都有他們自己的理由,為此,多數(shù)意外險理賠就被大打了折扣。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必須對意外險有一個客觀的認識。對于"綜合個人意外傷害險"的主要保險責任涉及意外傷殘和意外身故賠付,而投保人在投保前,也應認識到,投保人要想獲得意外險賠償,也只有投保人的傷殘在達到一定程度時才可獲賠,特別是,"意外傷害醫(yī)療險"的主要保險責任涉及意外傷殘中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但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對待,并不一定投保人花了多少醫(yī)療費,就能夠獲得多少賠償,這些保險公司都有他們賠償?shù)臉藴屎屠碛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