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主要分為四種基本職能,有流通手段與貯藏手段,還有價值尺度與支付手段。貨幣的本質(zhì)是抽象的,因而貨幣的形式有多種,馬克思曾經(jīng)提出貨幣有兩種最基本的職能,分別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貨幣的其他職能基本上是這兩個最基本的職能的衍生品。
1、價值尺度:價值尺度可以衡量一個商品的價值大小,也可以反映在商品交易過程中貨品與商品之間的關(guān)系,這就是在貨幣逐漸統(tǒng)一為金屬貨幣或紙幣后,衍生出的一種職能;
2、流通職能:簡單的來說,流通職能就是在貨幣在商品流通的過程中,充當媒介的職能,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不是隨意確定的,而是要根據(jù)市場上商品的價格、一年中商品的總流通量和貨幣流通的平均速度來判斷,如果隨意的分發(fā)貨幣,則會破壞社會秩序,弱化貨幣流通手段的職能;
3、貯藏手段:貨幣不僅擁有購買力,而且人們可以將其購買力永久的儲存起來,當持有貨幣者想要將此財富儲藏起來的時候,就是貨幣發(fā)揮儲藏手段的時候;
4、支付手段:與流通手段不同的是,當貨幣被用來支付薪水、國家稅務、房子租金時,就是正在執(zhí)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支付手段的職能是建立在價值單方面轉(zhuǎn)移的情況下的,如果支付雙方的某一方未能到期還債,那么支付手段可能會面臨危機。